4月30日13时左右,一辆冀D开头、尾号48的货一型皮卡车辆,从武安西收费站下道,收费员在核验车辆信息时,精准发现该车已被列入通行费追缴名单,需补缴通行费用67元。
发现情况后,收费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,第一时间耐心向司机说明追缴缘由,清晰告知该车曾于4月6日从什里店收费站上道,4月8日从鹿泉南收费站下道,期间产生通行费未正常缴纳。同时,收费员现场向司机出示完整的车辆通行证据链,做到有理有据、公开透明。
面对清晰的证据和收费员专业细致的讲解,司机对欠费事实表示认同,主动配合完成67元通行费的补缴工作。此次通行费追缴,全程规范有序、沟通顺畅,既严格落实了高速公路通行费“应收尽收”的工作原则,也以耐心服务赢得司乘理解,有效维护了高速公路收费秩序,彰显了一线收费人员严谨负责、依规履职的工作作风。
